徐同学

运输工具仓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为承包方提供了服务,承包方是否要确认进项税额,然后与其实际确认的销项税

老师好,请问运输工具仓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为承包方提供了服务,承包方是否要确认进项税额,然后与其实际确认的销项税额进行抵扣呢?就可以理解为承包方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以其在这一业务中收付的金额之差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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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徐同学 的提问 2020-04-20 17:13:00 阅读1029

徐成伟同学,你好,关于运输工具仓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为承包方提供了服务,承包方是否要确认进项税额,然后与其实际确认的销项税 我的回答如下

准注会同学,你好: 不是哦 承包方是提供服务收款的 他确认的是销项不是进项

以上是关于税,销项税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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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同学:

但是发包方为承包方提供了服务,这个服务不能作为承包方进项税的来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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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成伟同学,你好,关于运输工具仓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为承包方提供了服务,承包方是否要确认进项税额,然后与其实际确认的销项税 我的回答如下

承包方才是实际干活的人哦,是承包方为发包方提供服务,不是发包方为承包方服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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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同学:

“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是指承包方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 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以承包他人运输工具舱位的方式,委托发包方实际完成相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这个定义里不是说发包方是实际运输方吗?那不就是为承包方提供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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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成伟同学,你好,关于运输工具仓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为承包方提供了服务,承包方是否要确认进项税额,然后与其实际确认的销项税 我的回答如下

不好意思,刚才理解反了。发包方收了承包方的钱,按这个金额确认销项,同时给承包方开票。承包方收了托运人的钱,按这个金额确认销项,同时他会取得发包方开的票,如果取得的是专用发票,他就可以作为进项抵扣。

以上是关于税,销项税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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