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同学

会计学习中这里为什么是对的,不是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利息吗?

老师这里为什么是对的,不是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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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袁同学 的提问 2019-03-04 06:44:04 阅读493

袁秀同学,你好,关于会计学习中这里为什么是对的,不是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利息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2、欠付工程款利息:有约定,从约定,没有最高限,无约定,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你说的问题具体位置在哪里,我看一下,确定下再给你回复

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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