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同学

B选项应该是土地使用权的14000吗?

b的 12000不是15.12.31不是还没有开始建 12000哪里来的

来自 Y同学 的提问 2020-04-22 20:53:00 阅读318

Ying youcai同学,你好,关于B选项应该是土地使用权的14000吗?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同学,你好~

B选项这里错误的点在于不应该是12000,而应该是土地使用权的14000.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哦~早日通过考试!

以上是关于权益,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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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l同学
第三道选择题选项B为什么不对?土地使用权准备增值后转让不是应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吗?
王老师
你好 一般确认为 持有至到期投资。
l同学
为什么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根据定义不是应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吗?
江同学
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否必须已经100%取得该项土地的使用权
陈老师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
一、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不影响出资,国有出让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的,只要在期限内,都可以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是要评估的,其剩余使用年限的长短在评估价值里就能体现。
二、关键在能否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只有办妥了使用权人过户手续才算出资额实际缴纳,所以出资人如果没有取得完全的使用权无法办理过户,出资就无法到位。虽然在工商局办理公司登记时只登记认缴数,但是公司设立后土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到公司名下,也就无法按章程规定期限和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没有100%使用权,建议你们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土地局窗口或者土地局办事大厅问一下,能不能过户,只要能过户就行。

具体操作:
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股东协商,该股东认缴出资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评估作价,并写入章程;
去工商局窗口核准公司名称并办理公司登记注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拿到后,去土地局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将使用权人变更到公司名下,出资就完成了。会计根据新的土地使用权证和评估报告价值就可以入账。
王同学
这个和B选项有什么区别? 这个B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筑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跟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不是一个概念? 而且A选项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间的摊销应该计入到在建工程中去。答案是ABCD都对
蒋老师
建造商品房,房子和土地是存货,所有房子和土地都是计入开发产品的。而建造房子出租,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房子和土地是分开核算的),此时房子和土地分别核算的,土地不会计入房子的成本,只是建设期间,土地的摊销是计入房子成本,土地本身仍然是单独核算的。
T同学
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有 a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 c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方 d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徐老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所谓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由此可知,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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