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同学

受偿后仍未抵消的最高额抵押权可以就设备残值实现?

B为什么不对

来自 G同学 的提问 2019-05-19 15:05:36 阅读307

GhCheN同学,你好,关于受偿后仍未抵消的最高额抵押权可以就设备残值实现?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B选项说银行“仅”可就设备残值部分实现抵押权。而实际上,银行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受偿后仍未抵消的抵押权可以就设备残值实现。

以上是关于额,最高额抵押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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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w同学
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否就抵押物
刘老师
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
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可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在实现抵押权时,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低于抵押权设定时约定的价值的,应当按抵押物实现的价值进行清偿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在实现抵押权时,抵押物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顺序清偿。  抵押物的范围。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全部,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抵押权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分割或者转让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天同学
如何确定司法查封后最高额抵押权优先受偿的范围
熊老师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额的确定将产生以下法律效力:一是最高额抵押权转变为普通抵押权。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依照普通抵押权的规定行使其抵押权;二是确定被担保债权的范围。被担保债权额确定时存在的主债权,不论其是否已到清偿期或者是否附有条件,均属于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范围。被担保债权确定时存在的被担保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不论在确定时是否已经发生,也属于被担保债权的范围。但是相关法律条例华债网有,在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后才发生的主债权不属于被担保债权的范围;三是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后,一旦债权到期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但优先受偿的额度不得超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最高担保额。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为限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D同学
抵押权人的过失造成抵押物灭失,对赔偿金是否仍有优先受偿权
刘老师
抵押权的实现是指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人可行使其抵押权,将抵押物变卖或者拍卖,或者以折价的方式优先受偿,以实现其债权。而抵押权人将抵押物灭失,上述受偿行为将难以取得,对赔偿金亦无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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