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同学

没有什么进项税额现实中岂不是很少有转回的情况呀?

老师您好,一般纳税人针对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销售品是说一旦选择的简易计税36个月内不得转回对吧?既然没有什么进项现实中岂不是很少有转回的情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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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孔同学 的提问 2019-05-22 09:25:59 阅读336

孔荣梅同学,你好,关于没有什么进项税额现实中岂不是很少有转回的情况呀?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选择,是根据当下环境来决定的,如果36个月内业务或规模不断调整,之后也可能会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


祝你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税,进项税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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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J同学
请问进项税额需要转出的情况有哪些呀
姚老师
你好,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但是企业已经抵扣的,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具体情形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等,
午同学
哪些进项税额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什么情况下有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熊老师

用于费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构建不动产所购入的材料;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z同学
“进项税额转出”在会计实务中有哪几种情况呢?
刘老师
“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销售不是一回事,这个不要弄混了。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视同销售,是要计算销项税额。
拿发福利来说,如果是用外购的货物来发福利,那就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已抵扣,则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如果是用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发福利,那就要计算销项税额,这时这些货物耗用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只要是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增值税“非应税劳务”,如:需要交纳营业税和各种劳务,都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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