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同学
老师,假如有人在自己的存的定期存单背面立遗嘱(该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表明此存单由某人(实际为其女儿上学所用)继承,这份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展开前进的黎同学,你好,关于在自己的存的定期存单背面立遗嘱,表明此存单由某人继承,这份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因此,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必须注明年、月、日。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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