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学

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和集体消费和个人福利时,购买原材料时有进项税额,为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

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和集体消费和个人福利时,因为购买原材料时有进项税额,而非应税项目没有销项税额,为了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我们要将此视同销售,即记一笔销项,那么既然非应税项目没有销项,为什么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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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有同学 的提问 2020-04-25 09:06:00 阅读595

有梦想的小律师同学,你好,关于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和集体消费和个人福利时,购买原材料时有进项税额,为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生产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需要视同销售

生产自产委托加工货物所需的原材料等我们已经做过了进行税额的抵扣,但是我们没有办法去明确或者去计算自产货物的进项税额是多少,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增值。因此,不能做进项转出,对于增值的部分我们也需要征收税款,所以视同销售处理。

老师这样讲解可以理解?

祝同学逢考必过哦~继续加油!

以上是关于税,销项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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