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同学

关于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此题选项B,如何理解?

b哪里错了

来自 欣同学 的提问 2019-05-28 17:28:28 阅读330

欣钰(琴音未了)同学,你好,关于关于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此题选项B,如何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可以视为处置无形资产,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资产处置损益(差额)
祝你学习愉快,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资产,无形资产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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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同学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以下行为中,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的有( )。
赵老师
abcd 答案解析:
[解析]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
W同学
关于会计无形资产转让使用权的问题
邵老师
无形资产的累积摊销额,其性质类同于固定资产的累积折旧额,于资产类的贷方冲减科目,既然已经摊销了2万,那么在转让使用权之前,该科目贷方余额就已经有了2万。所以这笔分录中存在两个错误:
1、转让使用权不涉及累积摊销的调整;
2、更不应该在原有摊销额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

只有一种可能性会解释的通,那就是:通过这次无形资产转让,企业上判断该利权的价值受到较大的影响——既然原独家使用的利权现在两家共享,那么就相当于之前的累积摊销额需要翻番,直接结果就是利权的账面净值骤然减少……大概编制这个分录的人就是这个意思。

但这种做法并不规范——如果真是上面这种可能性的判断,那也应该通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调整该利权的价值,而不是通过累积摊销翻番的方法来做。
G同学
关于个人无形资产入股后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杜老师
国税函2005[19号文]规定的非常明确,资产评估前的价值--即财产原值,指得是非货币性资产(你这里是专有技术)取得的原始成本,如果是购买的,则是当时的购买价格,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则是全部的开发成本,有网友理解为是第一次的评估价值,是不对的。试想,如果你的专有技术开发成本为50万元,假如你转让时候这项无形资产相对入股时评估的100万元贬值了,只能转让80万元,那么还需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按着网友的理解,倒是还应该找还你20万元(呵呵,这是不可能的)。好了,书归正传,从你的陈述上看,现在的关键是你无法提供但事实上存在的开发成本,这种情况其实挺普遍的,好多个人在一些专利、专有技术的开发过程中,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他们没有把这些成本费用整理起来,当后来取得收益时,无法抵扣税款。所以我建议你找纳税机关把情况详细说明一下,相信他们也能理解,你不可能凭空想象出来一项技术,肯定是要有一定成本的,让他们给你提供一个估量成本的方法,或请他们允许你找一家有资格的评估机构,用成本法对你的专有技术进行评估,以作为课税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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