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学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两税吗?

这段话怎么理解

来自 李同学 的提问 2019-06-11 13:23:40 阅读317

李俊( 达勋)同学,你好,关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两税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因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两税,增值税“当期销项”减去“当期进项”小于0,形成留抵税额,是可以申请退还的,比如今年应纳增值税500万,批准退还100万,就把100万减去之后再计算城建税~

祝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税,城建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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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学:

那老师您看这个,我看答案怎么可以从消费税中减增值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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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 达勋)同学,你好,关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两税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因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两税啊,也就是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现在增值税属于要退税的情况,所以是负值,-18+25,这个就是当期实际缴纳的两税。

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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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凯同学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 )之和。
柳老师
abc 答案解析:
[解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违反“三税”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补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C同学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还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免抵退税额”?
张老师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5]19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第五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保证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具体安排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 按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缴纳的税款,应当专用于乡镇的维护和建设。
  第八条 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后,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得再向纳税人摊派资金或物资。遇到摊派情况,纳税人有权拒绝执行。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并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 本条例自1985年度起施行。
三同学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还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免抵退税额”?
杨老师
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主税种计算,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附加税费不用缴纳;
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附加税费是不予退还的。
所以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退税额”
吴同学
城建税是以三税的实际已缴纳数为计税依据还是以应该缴纳数为依据
冯老师
所交的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按应交增值税的7%来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实际缴纳数应等于应该缴纳数
小同学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三税”,这个“实际缴纳”该怎么理解?
N老师
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1万元,计算应该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至于进项税额尚未抵扣完,可以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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