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同学

杂志社记者在本社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为什么不是稿酬所得的个税?

出版社专用作者翻译小说由该出版社出版取得的收入——不是应该为劳务所得吗?;杂志社记者在本社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为什么不是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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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学同学 的提问 2019-07-17 02:14:35 阅读1616

学术小生同学,你好,关于杂志社记者在本社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为什么不是稿酬所得的个税?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 你好,

我们对应的知识点时任职、受雇于出版社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任职、受雇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稿酬所得。

A选项为非任职、受雇人员,所以按稿酬所得。我理解同学的感受,说这是劳务费倒从道理上也能理解,因为这个人并不受雇于杂志社,而是一个专业作者,所以我们其所从事的行业与工作相对来说是比较具体和专业的,在这种非常具体的情况下,我们就归入具体的分类,另外稿酬是个所人所得税一个常考的知识点,同学可以对比劳务费把握一下。

B选项,杂志社记者即属于任职受雇于出版社的记者,因此在自己公司报刊上发表文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希望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


以上是关于税,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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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同学
在杂志社上发表的论文取得的稿酬,是计入劳务报酬还是稿酬所得?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田老师
你好,在杂志社上发表的论文取得的稿酬,是计入稿酬所得。具体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20%-40%, 1、不超过20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0 2、超过20000-50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3、超过50000元,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肥同学
杂志社的专业人员在本单位的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 缴 纳个人所得税 杂志社的后勤人员在本单位的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稿酬所得" 缴 纳个人所得税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将其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的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按 "稿酬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 老师我不明白这3条的区别在哪?我的理解是凡是出版。。。发表。。。都按稿酬所得缴纳个税,求详解
赖老师
杂志社的专业人员在本单位的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 缴 纳个人所得税 就相当于企业雇佣财务人员做帐这样能理解吗
肥同学
杂志社的后勤人员在本单位的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稿酬所得" 缴 纳个人所得税 他的本职是后期人员不是雇佣来写作品的,所以他是稿酬
赖老师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将其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的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按 "稿酬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职是翻译,现在发表出版就是稿酬了
快同学
单位内部刊物上发表文章取得的稿酬收入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李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职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4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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