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学

会计acca的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怎么理解?这题的答案怎么理解?

不太理解,答案没有看明白

来自 L同学 的提问 2019-07-17 23:46:46 阅读356

Lila &同学,你好,关于会计acca的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怎么理解?这题的答案怎么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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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如下,以此为准。

12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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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请掌握以下表格

区别

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适用对象

债权请求权,如合同

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等)

期间性质

可变期间:适用中断、中止、延长

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延长

A选项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形成权,适用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所以错误。

B选项合同撤销后,返还财产的权利属于债权请求权,适用于诉讼时效,所以错误。

C选项赔偿请求权,属于债券,适用于诉讼时效,所以正确。

D选项,道理同A选项,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形成权,适用于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断、中止、延长,所以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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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B同学
简答: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丁老师
简单的说:
第一,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
除斥期间针对的是“形成权”。

第二,诉讼时效经过后,请求权依然存在,但是,相应的,对方取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除斥期间经过后,形成权消灭。

第三,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存在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况,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小同学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问题。
孟老师
诉讼时效届满,不会丧失起诉权,但会丧失胜诉权,即
1.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裁判,对于原告的起诉应予受理,如果被告在一审中未提起诉讼时效抗辩,二审中提出,除非有新证据证明对方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
2.如果被告及时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原告的请求权因丧失胜诉权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3.如果原告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有得到被告的承诺,可因此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而重新开始计算,原告也因而重新取得胜诉权,被告抗辩权丧失
哆同学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求解实例
潘老师
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
以你举的甲欠乙钱例:
甲乙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乙对合同存在某种重大误解,按合同法规定,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误解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所以对乙来说,这个可行使的撤销权是1年,这个1年即是除斥期间,过了这个期间,就不能再行使撤销权。这个期间还不能中断中止延长。
还款期到后,两年内乙都未追索,则两年期满后,过诉讼时效,债权成为自然债权,法律不再保护。这个期间可以因法定事由中断中止延长。
所以,这个例子说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完全是两个概念,一个过另一个没过之类本身就是伪问题,往往没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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