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学

法律基础的法条理解为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先物后人对吗?

首先,这个法条我理解的意思是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先物后人,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然后,第一行法条中后半句或者发生什么的情形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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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张同学 的提问 2019-07-20 08:26:35 阅读450

张瑜芝同学,你好,关于法律基础的法条理解为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先物后人对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①如果债务人小明(欠钱的那个人)自己提供了物的担保,然后又找了第三人冰冰提供保证,那么先就债务人小明的物清偿,没清偿完再就第三人的保证实现债权

如果债务人小明找了第三人冰冰提供保证,和找第三人紫薇提供物保,那么可以先就保证清偿,也可以找紫薇的物清偿

总结:如果债务人自己提供了物保,先把债务人的物清偿了,再找第三人好嘛;如果是第三人提供了人保+物保,那么二者顺序一样,可以先就人保或物保清偿

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继续加油,坚持就是胜利!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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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同学:

明白了,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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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瑜芝同学,你好,关于法律基础的法条理解为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先物后人对吗? 我的回答如下

客气了,继续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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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吖同学
借条没有约定利息但约定逾期后用房子抵债合法吗
查老师
1、借条中的“以房子抵债”的约定是无效的。
2、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合同中的流质条款是无效的,流质条款,即绝押条款,是指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预先约定。
3、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86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第211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K同学
约定优于法定什么法律条文依据?
蒋老师
最典型的是合同法里面的规定,第一种规定是,直接规定某个法律关系适用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如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种是法律规定为这种情况,后面加个但书,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法里面就比较多这种规定,如股东的收益分配,一般是按照出资额来分配,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李同学
担保法关于担保期间是可以约定的,但担保法解释第12条却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期间对担保物权存续不具约束力
A老师
第二百零二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专人民法院不予保属护。
担保法解释
 第十二条第二款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说明】这是《物权法》的一个极端重要的变化。《物权法》所规定的行使担保物权的期限,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亦即债权人应该在对主债权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实现抵押权。该等规定短于《担保法解释》所规定的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内。这样,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的结果不但可以对抗债权,而且可以对抗用来担保主债权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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