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同学

计算公式是不是就变成4*10%,只算葡萄酒缴纳的消费税?

问题3如果不是生产的酒心巧克力而是生产的复制酒,那么是不是计算公式就变成20*10%-4*10%了呀?我主要是对后面的纳税时间有点疑问,合同约定4月付款,这道题没有直接说几月应缴纳的消费税,所以就可以按照我写的那个公式算是吧?如果题目明确说了3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那么计算公式是不是就变成4*10%,只算葡萄酒缴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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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涂同学 的提问 2019-10-31 16:54:43 阅读437

涂波清同学,你好,关于计算公式是不是就变成4*10%,只算葡萄酒缴纳的消费税? 我的回答如下

  1. 如果你配制葡萄酒然后做复制酒,还没有流出这个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销售复制酒征税,然后这个葡萄酒的可以抵扣。

  2. 这个业务3就是在3月发生的业务,那么这个肯定是在3月份交消费税,建议您思维不要发散太厉害哦。

以上是关于税,消费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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