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同学
甲公司是一大型商场(一般纳税人),乙公司为餐饮公司(一般纳税人),双方协议:自2019年6月起,甲将自有房屋给乙使用,从事餐饮服务。甲每月按乙营业收入的10%收取租金。为了公正,甲方派人到已方负责收银,监督每天营业收入,员工工资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干预乙方经营活动。2019年6月、7月乙营业收入分别为0万元、200万元(因6月份装修,未开业)。请问甲公司收到的款项计入投资收益,还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6月、7月甲方房产税、增值税如何计算?(注:当地同地段房屋租金每月3万元)
展开celia同学,你好,关于甲公司收到的款项计入投资收益,还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我的回答如下
首先甲公司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用收入/1.09*.0.09,房产税如果租金收入乘以12%计算。
以上是关于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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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正确,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