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同学

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收益及自然增值吗?

为什么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呢?

来自 郭同学 的提问 2020-03-16 23:49:39 阅读300

郭军亮同学,你好,关于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收益及自然增值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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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T同学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婚后收益如何认定
申老师

  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如何认定和处理,一般来讲,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本身明确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接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又进一步规定: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归一方所有。

  那么,投资经营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孳息和自然增值则属于个人财产。问题是,如何区分投资收益与自然增值呢

  投资收益,是指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以获得未来收益为目的,投放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对该财产付出劳务、投资、管理等智力和劳动相关的行为而获得的收益。自然增值,是指在财产所有人拥有的财产因所有人以外的变化因素的存在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财产所有人在此一状态的发生过程中并未起到任何积极推动的作用。即此过程排除夫妻一方或双方人为因素对财产价值产生的影响,财产增值的原因纯属外在的市场因素造成,非主观意愿所控制。

  举例一,张三婚前一直炒股,结婚登记时账户市值20万元,婚后张三一直关注股市走势,经常买进卖出,离婚时账面市值为40万元。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张三婚前购买的股票,由于婚后不断买进和卖出的行为是付出了一定的人力和智力劳动,离婚时的增值收益属于主动增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举例二,张三婚前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铺,结婚后男方只是单纯的持有该套房子且未做任何经营、租售等,几年后随着市场经济房价上涨,该套房子如出售市值约在200万元左右,若此时夫妻双方离婚,该套房子包括按市场价增值部分应全都归张三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张三为做生意而出售了该套房子筹集资金,在做生意期间因经营良好而赚到100万元,此后夫妻双方离婚的,此投资经营增值的100万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或房产等,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和经营,其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进行任何行为的经营、管理和操作,也没有人为因素和资本运作成分,离婚时的账面增值部分更倾向于认定为自然增值。

明同学
婚前投资股票婚后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a老师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的,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在婚后的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爸这种情况,本金是属于你爸个人财产,但是婚后的增持部分要算夫妻共同财产。
清同学
婚后夫妻一方的土地征用款安置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夏老师
婚后夫妻一方的土地征用款安置房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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