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同学
老师,这个题目的答案是B选项,答案解析中说 丙可以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丙是从甲个人手里买来的,又不是从相机大卖场买来的,这怎么能叫善意取得呢?老师您看下我拍的讲义的图片里面话红线的地方,老师强调从个人手里买不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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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ley Si同学,你好,关于丙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机所有权,为什么叫善意取得?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老师这里只看到题目图片,没看到讲义哦,同学可以再上传一下。但是,善意取得制度并不要求是从大卖场、拍卖行购买的。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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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S同学:
老师,讲义上说,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为重大过失,则不是善意。 冯老师讲这里时就说意思是要从大卖场等买,不能从个人那里买。这才叫没有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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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不知道有没有遇到过走在路上,一个人偷偷摸摸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机,问你买不买,这种一般卖的很可能脏物。冯老师说在大卖场买而不从个人那买,意思是想说途径是否正当,做题时,我们不能直接根据卖方是个人就认定非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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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S同学:
那老师,下面题目中这个B选项就不明白了,这个虽然丙是从乙个人手中取得的手机,但是丙是按市场价买来的,这个不算正规渠道吗?如果是的话,为啥甲不应向丙支付500元?
展开Shirley Si同学,你好,关于丙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机所有权,为什么叫善意取得? 我的回答如下
因为题目中明确说了是拾得遗失物(甲丢失的手机),拾得遗失物和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规定: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甲)有权向无处分权人(乙)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丙)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本题不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本题不是通过拍卖或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入,因为题目中没说乙是拍卖或者有资格的经营者,所以B错误。看拾得遗失物时,从个人手里买入和从卖场买入,只是影响失主是否应向受让人支付受让人的购买价款,但所有权还是失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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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S同学:
老师,您的意思是丙从乙个人手中买的手机即便按市场价支付的也不属于从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手中购买是吗?那什么叫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
展开Shirley Si同学,你好,关于丙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机所有权,为什么叫善意取得? 我的回答如下
是哒~比如所给了正规的有经营资质的当铺购买~
再理解一下呀~有疑问欢迎随时提出哦(^ω^))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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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