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同学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在视频1h处:变形了例题12-18,讲述的是一个提前还本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为什么在2015年的应收利息还是59w?老师在上课提到的解释:利息=期初本金*利率,但是我们由于提前还本,难道不是起初本金已经被调整了吗?所以,我感觉自己有点混淆“期初本金”和“摊余成本”。这块儿有点没理解到位,希望得到老师的解答,谢谢!
展开RDMC同学,你好,关于为什么在2015年的应收利息还是59w?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利息是我占用了资金需要支付的成本。按道理这笔钱借一年,现在我要提前还款,是我违约了,所以我应该付的利息就是之前约定好的,全部的本金*利率。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以上是关于利息,应收利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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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这个题目划分的金融资产是债权投资,我们每年计提利息时候做的会计分录是: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其中应收利息的金额是按照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同学说的没错,借款利息费用这块按照关联方的规定计算。希望能帮助同学理解,加油~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因为这个利息还没有收到,所以卖的时候需要把这个应收利息结转掉。祝学习愉快
孳息主要产生于原物,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一般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利息产生于资金向外借出,来源于资金借入方使用该笔资金而获得收益的一部分,如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