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同学
老师您好,请问质押关系设立之前产生却未实现的孶息(例如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是否成为质押标的物?
展开feng同学,你好,关于质押贷款关系设立之前产生却未实现的孶息是否成为质押标的物?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质押标的的范围包括:动产、证券权利、基金份额与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
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属于应收股利,不属于上述其中的任何一种。
老师的判断依据是:应收股利并不属于应收账款。
祝 学习愉快,身体健康!
以上是关于贷,质押贷款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f同学:
请问在质押关系设立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质权人有权占有吗?
展开feng同学,你好,关于质押贷款关系设立之前产生却未实现的孶息是否成为质押标的物? 我的回答如下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认为在实务中应该会就此双方约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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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f同学:
老师,学生的疑惑是现金股利是在质押前宣告的,如果在质押期间发放是归属于质权人吗?
展开feng同学,你好,关于质押贷款关系设立之前产生却未实现的孶息是否成为质押标的物? 我的回答如下
现金股利是在质押前宣告的,发放后并入质押 物,归属于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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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在实务中也是需要基于谨慎性计提减值的,同学写的会计分录是正确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借方和贷方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是收入或支出。借贷账户的基本结构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决定。可以分为:资产类账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额记贷方,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
多借多贷指的是多个科目的借方同多个科目的贷方发生的对应关系的会计分录。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会造成账户中对应关系不清楚,并且不应将不同类的经济业务合并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退回对方款项,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其他应收款项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