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同学

登记对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为什么不属于登记生效?

登记对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为什么不属于登记生效?

来自 夏同学 的提问 2020-06-09 22:27:02 阅读1674

夏同学,你好,关于登记对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为什么不属于登记生效?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法律这样设定的目的主要是出于成本效率的考虑,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的发生和变动非常频繁,所以如果都要求登记生效的话登记机关与合同相对人都会比较麻烦。 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

以上是关于权益,地役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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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亚同学
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为什么登记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成立的要件?
A老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2、 物权采用登记设立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也是用益物权,而《物权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所以说该经营权无需登记生效。
金同学
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区别是什么,地役权不登记也能对抗吗,动产不登记抵押权也能对抗?
徐老师
您好,登记生效主义是登记了物权才成立;登记对抗主义是合同成立物权成立,但是不登记的话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 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祝您周末愉快,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非常感谢。
金同学
登记对抗合同成立物权才成立是什么意思,可以讲的通俗点吗
徐老师
登记生效一登记也可以对抗第三人和登记对抗主义不是一个意思吗
金同学
您好,给您举个例子,比如机动车的抵押合同,合同生效时抵押权成立。 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祝您周末愉快,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非常感谢。
P同学
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吗?
W老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2、 物权采用登记设立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也是用益物权,而《物权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所以说该经营权无需登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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