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同学

公司特殊动产所有权的登记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老师,你好,关于物权法里面的特殊动产的登记,我有点乱。问题就是:特殊动产所有权的登记究竟是否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讲义中说,特殊动产无论登记与否,只要交付,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后面总结的表格中,又说,登记可以对抗的。真的有点乱,请老师帮忙区别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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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胖同学 的提问 2020-06-10 11:41:14 阅读882

胖头鱼同学,你好,关于公司特殊动产所有权的登记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特殊动产是交付所有权转移+登记对抗。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以上是关于公司,公司登记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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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赵同学
不动产登记后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叶老师
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某人享有某项物权时,推定该人享有该项权利。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涂销某项物
权时,推定该项权利消灭。”这就是关于不动产登记簿具有“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的规定,所要解决的
是法官应当如何对待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的“真伪”问题,亦即规定作为证据的不动产登记簿的
“证据力”。
不动产交易的善意第三人,因为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因此可以直接根据不动产登记
去保护,物权法赋予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善意保护”的效力,就可以达到特殊保护不动产交易的善
意第三人的政策目的。基于特殊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政策目的,用登记的“善意保护”制度(登记的“公信
力”)保护不动产交易的善意第三人,以及特殊动产(船舶、飞机、机动车)交易的善意第三人;
因为一般动产没有登记簿,不得已创设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以保护一般动产交易的善意第三人。
婉同学
没有登记的船舶抵押权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韩老师
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应该是《物权法》吧,有相应的规定,法条记不住,只给你说大概意思。

汽车、飞机、船舶抵押的,抵押权在签订抵押合同时成立,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意思就是说,a把自己的船抵押给b,从b那借100块钱,这个抵押权,当双方在抵押借款合同上签字的时候,抵押权就生效了。但是,如果没有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话(应该是船舶管理部门,具体名字我记不住了)这个抵押权仅对a和b有效,是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因为虽然a把船抵押给了b,但船舶还是由a实际占有并使用的,如果此时a把船卖给了c,而由于设定抵押的时候,并没有在法定机关进行登记,那么如果a不告诉c这个船被抵押了,那么c是不可能会知道这个船是有抵押权的。而依法物权又优先于债权,那么,如果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话,那么c做为一个市场上合法的购买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所以,像汽车、飞机、船舶这一类,有法定机关进行登记管理,发放牌照,实行实名管理的动产,如果不对抵押权进行登记,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王同学
办理继承登记前 房屋的所有权能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宋老师
首先,在对于物权变动这一问题上,对于不动产(比如:房屋),其物权转移的标志是建立在过户登记的基础上。只有在登记之后,才可真正意义上认定该房屋已归某人所有。而对于保护善意第三人这一问题上,只要是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正当的合理的方法取得所有权就应该受到相应的保护。
再者,一般而言,当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时,物权优先。甲虽然有权继承该房子,但其未办理过户手续,还未发生真正意义上的物权转移,在此期间,可以说甲与当时的房屋保管人之间存在保管与被保管的关系,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在此期间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那对于甲和第三人而言就是物权与债权的对抗,自然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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