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学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二者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老师,有一个很困扰的问题,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房屋建筑物这两个怎么划分,依据是什么?能给讲细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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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A同学 的提问 2020-05-07 10:12:00 阅读1886

Analgesic-晓同学,你好,关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二者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会计里面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对于房企来说,属于存货,实务中土地只有使用权,划拨给企业后,会要求在限期内去开发它,如果一直没开发,会被国家收回,所以这个虽然在书上有,但是章节里面讲的基本都是正常出租的房子和地产。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意思就是说低价买入,高价卖出,有一种炒卖房子的嫌疑,我国大部分企业都是实业公司,国家不会鼓励实业公司去炒卖房子,所以这个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同学可以听一下陆斐老师投资性房地产第一节的内容,很详细的说了这两者。

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帮助到你,有问题及时沟通!


以上是关于权益,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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