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同学
老师 诉讼时效中, 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而身体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个我理解。但是后面这句 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是啥意思
展开金会波同学,你好,关于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是啥意思?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
这里就是说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是是有原因导致他没有提出的,所以在二审,他如果可以拿出证据证明他,那么他仍然可以在二审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立夏已至,距离考试的时间又进了一步,加油~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金同学:
老师,你意思在一审二审提出诉讼时效的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看课件感觉不是同一个人啊。“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后面这写的是对方当事人。能举例么我还是没太懂
展开金会波同学,你好,关于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是啥意思? 我的回答如下
嗯嗯,提出抗辩的是同一个人的,注意这句里面的“其”: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这里的“其”就是那个提出抗辩的人。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讲义可以在高顿教育经济师官网进行免费下载,有需要的考生可以点击本篇文章尾端“点击领取资料”领取自己需要的资料。
浙大434国际商务考研之亚洲基础设置投资银行!如果你想考浙江大学的国际商务专业,那么你一定会遇到很多名词解释题,比如近年的一道“亚洲基础设置投资银行”题,如果你还不知道答案,那么就来看高顿考研的整理,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