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斯伟同学,你好,关于如果纳入增值税的可抵扣范围,会形成国家税收收入的大幅流失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1.贷款服务之所以不能抵扣,是因为国内是实行“利率管制”政策,只有人民银行才能制定存贷款的基准利率。如果贷款的利息支出,能作为进项抵扣,相当于就是降息了百分之5.66,而且,这个降息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不了,会形成不公平的金融状态。
2.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之所以不能抵扣,是因为这些支出与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无法准确区分企业支出与私人支出的界限。如果纳入增值税的可抵扣范围,就会形成国家税收收入的大幅流失。不单止增值税,即使是在企业所得税领域,餐费、娱乐费支出无论在会计上是计入“业务招待费”还是“职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都是有限额的。
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取得CPA~
以上是关于收入,税收收入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刘同学:
旅客运输服务不是可以抵扣吗?
展开刘斯伟同学,你好,关于如果纳入增值税的可抵扣范围,会形成国家税收收入的大幅流失吗? 我的回答如下
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现在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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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63号)
 
一、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是非应税收入,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二、社会团体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款额。
三、本通知所称的社会团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社团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民间群众社会组织。
四、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的党费、会费,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社会团体会费收入属于非税收入,不交纳营业税,当然也不属于增值税的范围。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正确,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