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同学

为什么增量留抵税额是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

为什么增量留抵税额是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与上月相比不行吗

来自 J同学 的提问 2020-05-09 09:45:00 阅读7938

Jason同学,你好,关于为什么增量留抵税额是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 我的回答如下

努力学习的同学你好,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纳税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符合增量留抵税额的计算规则。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所谓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从统计学的角度看,这属于一个定基比较的计算规则。

例1:某企业2019年3月底存量留抵税额为50万元,当年4月底留抵税额42万元,5月份到10月份的留抵税额分别为60万元、55万元、80万元、70万元、90万元和120万元。

  从中可以看出,4月底虽然有留抵税额,但无增量,应予以排除。5月份到10月份连续6个月的留抵税额均大于3月底的留抵税额,且10月底的留抵税额比3月底的留抵税额增加70万元,超过了50万元,因此符合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

2.对纳税人税法遵从的规定。

3.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希望帮助你理解~学习加油哦 :D


以上是关于税,留抵税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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