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同学

在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如何理解?

2017年教材,35页最后一行,“在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这句话的意思是?请老师给解释一下

展开
来自 益同学 的提问 2018-01-31 09:27:09 阅读1705

益西措同学,你好,关于在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如何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的最后6个月,如果发生了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那么在最长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只要中止的事由不消失,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一直中止下去,不受时间长短的限制。

比如说,侵害行为于2001年1月1日发生,权利人于2002年1月1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003年11月1日,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诉讼时效期间中止计算,那么,只要在2021年1月1日之前,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不消失,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一直中止到2021年1月1日,不受时间长短的限制。

祝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权益,诉讼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