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同学

股权不构成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为什么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

老师您好,这道题目我的疑问在于,35%的股权卖掉30%,则这卖掉的30股权应该停止权益法核算,这个我理解的,但是剩余的5%股权,不构成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不是应该划分为交易型金融资产或者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吗,为什么B选项说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是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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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高同学 的提问 2019-08-05 16:29:08 阅读954

高小聪同学,你好,关于股权不构成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为什么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剩余5%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那部分权益性投资出售前继续采用权益法进行处理。在真正实现出售时,转为金融资产计量。
祝 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权益,权益法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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