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学

新增合同价款不反映装修服务单独售价,附加装修服务为何不可区分?

20×7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20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乙公司自有土地上为乙公司建造一栋办公楼。截至20×7年12月20日止,甲公司累计已发生成本6500万元,20×7年12月25日,经协商合同双方同意变更合同范围,附加装修办公楼的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相应增加3400万元,假定上述新增合同价款不能反映装修服务的单独售价。这里附加的装修服务为什么属于不可区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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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刘同学 的提问 2020-10-05 13:22:45 阅读1146

刘鹏程同学,你好,关于新增合同价款不反映装修服务单独售价,附加装修服务为何不可区分?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装修施工和建筑施工的不可明确分;这里可以理解成衔接工艺、人工施工,无法明确区分属于装修还是建筑施工。

希望老师的回答对同学的理解有所帮助,加油哦,CPAer!

以上是关于款,价款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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