昵同学
某家用电器生产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买二赠一”方式销售货物。2019年10月销售高清液晶电视机50台,售价总额(含税)226000元,同时赠送电磁炉25台,每台市场价格(含税)为1130元。该生产厂家此项业务应申报的销项税额为()元。A.38972.5B.34000C.29250D.69030【答案】C【解析】所赠送的货物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应申报的销项税额=226000÷(1+13%)×13%+25×1130÷1.13×13%=29250(元)。老师,赠送的电磁炉视同销售,不是把收到的总金额226000在电视、电磁炉2个商品之间分摊吗?
展开昵同学,你好,关于本题赠送的电磁炉视同销售不是把收到的总金额226000在电视、电磁炉2个商品之间分摊吗?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的同学,你好~,
企业所得税是同学说的分摊做法,也就是不影响总额。
增值税,赠品要视同销售,所以要另外计算。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你~
以上是关于额,总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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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是按照物资或者产品的账面价值计入在建工程中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这个问题和刚才那个一样,刚才那个题目老师给你回答了,你可以先看一下,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继续提出的哦。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