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同学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如果不用简易办法计算,是不是不能扣购置原价呢?

老师,您好!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用简易办法扣除购置原价计算增值税,如果他不用简易办法计算,是不是不能扣购置原价呢?

展开
来自 意同学 的提问 2020-10-16 19:37:59 阅读2158

意帆峰顺同学,你好,关于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如果不用简易办法计算,是不是不能扣购置原价呢?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呀~


对,不可以扣购置原价。不用简易办法就适用一般计税,一般计税参考如下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 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 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有疑问欢迎随时沟通~

以上是关于税,一般纳税人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cpa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