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同学

B为何能为丁提供所得税申报?所得税申报不是会构成甲合报数据?

老师,您好。 XYZ咨询公司的合伙人B的妻子持有甲公司少量股票期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0元。合伙人B自2017年起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丁公司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服务,但在服务过程中不承担管理层职责。 老师,这题后面半句话, 合伙人B为什么可以为丁公司提供所得税申报服务啊? 丁公司的所得税申报不是会构成甲公司合报的数据吗,这难道不会存在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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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佳同学 的提问 2019-08-25 20:23:18 阅读452

佳敏同学,你好,关于B为何能为丁提供所得税申报?所得税申报不是会构成甲合报数据?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审计准则要求,在执行鉴证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独立性。

题中说的是所得税申报服务且不承担管理层职责。因此不属于鉴证业务,不用考虑独立性的问题。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以上是关于所得税,所得税申报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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