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同学
这道综合题里面的第三问,这题的境外研发费用在会计账上是按70进入了利润表的费用吗,税法上认可的计税基础是多少。这里做纳税调整的时候只调整了加计扣除的部分为什么不调7050=20的差额。因为会计计了70了,但是税法认50的扣除限额。这个不需要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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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丽的多彩生活同学,你好,关于这题的境外研发费用在会计账上是按70进入了利润表的费用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学员:
您好!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发生的70万在会计是上据实扣除的。税法上除了允许扣除这70万以外,还允许一个加计扣除,加计扣除按照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的80%与境内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的2/3比大小,取小值作为基数,来加计扣除。故税法上允许扣除的金额=70+50*75%=107.5.
您再理解一下,不明白的再跟老师交流哈~
以上是关于利润,利润表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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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这个问题和刚才那个一样,刚才那个题目老师给你回答了,你可以先看一下,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继续提出的哦。祝你学习愉快!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利润表中的综合收益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净利润,一部分是考虑所得税之后的其他综合收益净额,二者之和构成综合收益。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