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学

非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处置(出售)时,收到对方支付价款时,是否一定要按价税合计数?

请问非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处置(出售)时,收到对方支付价款时,是否一定要按价税合计数,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比如例题中2&3,能否换成以下: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 000 000 借:银行存款 156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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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a同学 的提问 2020-10-29 15:02:00 阅读432

alina同学,你好,关于非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处置(出售)时,收到对方支付价款时,是否一定要按价税合计数?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的同学,你好~

分录2 3 4 是可以合并写的,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200000*(1+13%)=1 356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200000*13%=156 000

           资产处置损益  2 00 000

同学的(2)(3)银行存款收款金额和实际的不一致,所以不可以哦~

希望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以上是关于款,价款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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