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同学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要约的撤回有什么区别?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有什么区别

来自 s同学 的提问 2020-11-11 17:09:57 阅读438

sunshine同学,你好,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与要约的撤回有什么区别? 我的回答如下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如果认为该要约的内容与自己的利益 不符,在不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可以撤回已经发出的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 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的通知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的,不发生撤回的效力,因为在此期间,受要约人有可能已经发出了承诺的通知,在这种情况 下,要约人就必须接受合同成立的后果。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 约人可以要求撤销该要约。但是撤销要约是有法律限制的。根据《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 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以上是关于权益,债权人的撤销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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