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同学
这道单选的第二条合同规定,老师说甲可以控制分配优先股股利以逃避投资者的回售,所以没有强制还本的条件。可是,如果甲为了逃避还本则必须三年内付一次股利,如果不付估计则有可能强制还本,如此看来无论甲选择哪条路,最后都不能完全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这样来看,难道不算是金融负债吗?
展开旧时光同学,你好,关于甲可以控制分配优先股股利以逃避投资者的回售,不算是金融负债吗? 我的回答如下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哟~
这一点甲公司是可以控制的哦,甲公司可以象征性的分1元股利,
就可以规避投资者回售的情形了~
同学看一下,有问题我们再交流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以上是关于股,金融负债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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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