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同学
例14-10中普通股净额结算为什么数量是可变的,是用固定公式 现金净额/普通股股价吗? 还有情形3中为什么期权合同确认为权益工具就不用进行后续的重新计量?情形3中后续股价波动都跟行权时的计算无关了吗?
展开雨悸同学,你好,关于例14-10中普通股净额结算为什么数量是可变的?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宝宝你好
1:普通股净额结算的,是用那2000除以股价,2000是固定的,而股价是不断变化的,所以最后算出来的股数是不固定的,叫可变数量。
2:形成其他权益工具的,因为股价变化太快,不可能每时每刻去核算,而且对于股份来说,看得是份额,而不是金额。
宝宝继续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股,普通股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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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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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