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同学

为什么还要把2019.1.1到2019.7.1的折旧额67.5单独拎出来说呢?

老师,陆斐老师讲的这个列题后来引申了一下,加了两个条件,一个是2019.1.1到2019.7.1的折旧额67.5,一个是2019.7.1的公允价值9600万。我的问题是,既然从2019.1.1就已经公允价值计量了,为什么还要把2019.1.1到2019.7.1的折旧额67.5单独拎出来说呢,就算是当期的折旧影响了2019年的损益,后面直接提完留存收益770万,剩的167.5万计入2019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分成100和67.5(其他业务成本)呢?

展开
来自 丹同学 的提问 2020-12-20 18:15:53 阅读281

丹丹同学,你好,关于为什么还要把2019.1.1到2019.7.1的折旧额67.5单独拎出来说呢?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

后面假设是 7.1变更了。

可以分两步

第一步分录也是按照1.1调整的;

第二步冲减67.5的折旧,然后再确认1.1-7.1之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就好。


祝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额,折旧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cpa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