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同学
土地使用权本身无法单独核算,不是应该计入房屋成本吗?这样B就是错的。
毛毛同学,你好,关于土地使用权本身无法单独核算是否应该计入房屋成本?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学员:
你好!
针对土地使用权,老师帮你总结如下:
1. 非房地产企业中,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房产企业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计入房屋建筑物成本,作为存货核算;
3,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将支付的价款在两者之间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4.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5.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这个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计入固定资产,但不折旧。
土地使用权本身无法单独核算,不是应该计入房屋成本吗?--题目中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厂房,可见现在土地使用权是单独核算。你想表达的是老师总结的第3种情况,如果是外购的建筑物,当土地和房屋无法单独核算时,那么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是这个是用土地使用权来建房,房子都不存在,怎么会跟土地使用权混淆而无法单独核算呢?所以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属于老师总结的情况1,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不明白的欢迎随时跟老师交流哦~
以上是关于权益,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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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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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全文共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