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wen同学,你好,关于这道题的会计答案是ABC对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对的,选ABC
对于破产案件的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地域管辖。
破产法第3条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级别管辖。
破产法未规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根据司法解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继续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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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w同学:
对于移送破产审查的管辖怎么规定?
展开wenwen同学,你好,关于这道题的会计答案是ABC对吗? 我的回答如下
移送破产审查的管辖怎么规定:
1.为减少异地法院之间移送的随意性,基层人民法院拟将执行案件移送异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的,在作出移送决定前,应先报请其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审核同意。
2.执行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于五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受移送法院破产审查期间提出,由受移送法院一并处理。
3.执行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所有已知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均应中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但是,对被执行人的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执行法院应当及时变价处置,处置的价款不作分配。受移送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将该价款移交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
案件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的,执行法院可以同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4.确保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连续性,执行法院决定移送后、受移送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对被执行人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不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在破产审查期间届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延长期限,由执行法院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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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同学具体指的是哪些项目的间接费用?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在实务中也是需要基于谨慎性计提减值的,同学写的会计分录是正确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缴费入口已开通,提交了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考信息的考生,记得登录到缴费入口中,按时将报考科目费用进行缴纳,若想更好报考科目,是可以在不改变考区的情况下对科目进行更换的!
已经开通!2023年的宁夏注册会计师缴费入口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除此之外,考生还可以选择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新一轮的考季已开始,准备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同学,除了考试时间节点外,一定还想知道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几门科目?考下来大概需要多少钱?想要知道更多考试相关内容的,可以和高顿CPA小编一起详细看看下文了解! 一、注册会计师几个科目? 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专业和综合两个阶段,共计7门科目,但两阶段科目之间考察的方向不同。其中,专业阶段阶段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执业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素养,共设立6门科目;综合阶段则主要考察考生是否能在职业环境下综合运用专业技能的能力,设立1门科目。 (专业阶段)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 (综合阶段)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全部考完要多少钱? 注册会计师两个阶段考试缴费额度不同,其中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