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同学

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该合同无效;若他人已经支付对价,如何会计处理?

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该合同无效。但是他人已经支付对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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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董同学 的提问 2019-09-05 16:42:02 阅读390

董兰州同学,你好,关于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该合同无效;若他人已经支付对价,如何会计处理?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继续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会计,会计处理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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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同学:

这里不支持善意取得的第三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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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兰州同学,你好,关于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该合同无效;若他人已经支付对价,如何会计处理? 我的回答如下

善意取得的要件在于无权处分,这里不是善意取得的适用情形~

以上是关于会计,会计处理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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