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同学,你好,关于承诺的迟到和迟延有什么区别,可以详细解释下吗?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承诺迟延: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承诺迟到: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综上,迟延是拖延症,过了承诺期限才发出;迟到仅仅是到达时超过了期限,发出时仍然在期限内。
以上回复希望能帮助你理解,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坚持就是胜利,加油↖(^ω^)↗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讲义可以在高顿教育经济师官网进行免费下载,有需要的考生可以点击本篇文章尾端“点击领取资料”领取自己需要的资料。
浙大434国际商务考研之亚洲基础设置投资银行!如果你想考浙江大学的国际商务专业,那么你一定会遇到很多名词解释题,比如近年的一道“亚洲基础设置投资银行”题,如果你还不知道答案,那么就来看高顿考研的整理,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