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丙公司是甲公司的关联实体,所以不能在企业关联实体拥有重大经济利益”?

郝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不在我们的关联实体概念里面的,所以不能这样答哦~关联实体中对于联营企业的规定为:在客户内拥有直接经济利益的实体,并且该实体对客户具有重大影响,在客户内的利益对该实体重要。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在某一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并目审计客户也在该实体拥有经济利益,除非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不得在该实体中拥有经济利益;1.经济利益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以及审计客户均不重要(经济利益对双方都不重要,本题中B注册会计师的父亲持有的是重大经济利益,因而重要)2审计客户无法对该实体施加重大影响(丙公司是甲公司不重要的联营企业,因为是联营企业,甲对丙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拥有此类经济利益的人员,在成为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之前,该人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应当处置全部经济利益,或处置足够数量的经济利益,使剩余经济利益不再重大因此本题考点在于,与审计客户拥有共同经济利益,故违反独立性。同学看下有问题继续沟通~加油!

2021-06-23 09:41:49 阅读1067

第11页笔指处5%这条是什么意思?第12页此处纳税调整一如何理解?第13页第7条,能否讲解一下?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努力学习的同学你好呀~1、除保险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2、 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 (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所以要纳税调整(调增)。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所以要纳税调整(调减)。3、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相关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继续努力哦~

2021-06-23 09:06:12 阅读100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