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债务人而言,修改其他条款是属于实质性修改吗?为什么?
陈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债务重组日是比合同生效日靠后的。只有借方的金融资产入账的时候用债务重组日,也就是靠后的日期1月31日这个题的合同生效日的说法很含糊,的确没有说清楚。继续努力,加油ヾ(◍°∇°◍)ノ゙
公司债务转让可以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熊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注会小天使,你好:构成的。债务承担就是债务转让,即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继续加油呀~(っ•̀ω•́)っ✎⁾⁾
财务管理这个图是否表示“ M是最小组合、XMN是机会集、XM是无效集、MN是有效集”?
孙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X是最小方差组合,M是最有效的风险组合;在QN这条机会集曲线上,XMN是有效机会集,XQ是无效机会集希望以上的解答能够帮助到你,继续加油哦~
是否只有恶意串通是自始无效,所以不存在撤销权,其他三个都有撤销权?这样进行理解正确?
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四类: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和欺诈。这几种在撤销权的存续期间内都可以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而“恶意串通”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所以也就不存在撤销权一说了~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能否举个会计学习的例子说明“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好学的准CPA同学你好~ 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无效。比如,甲跟乙借钱10万,约定甲到时候如果不还钱,乙可以一直找甲要,甲不能以诉讼时效过了为由拒绝。这种约定是无效的。诉讼时效制度的设立本意就是维护一种秩序,如果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放弃,若义务人在订立合同时处于弱势地位,权利人就可能以其强势地位强迫义务人放弃其诉讼时效利益,给义务人造成损害。希望以上解答有助于同学理解~祝早日取得CPA~ヾ(◍°∇°◍)ノ゙
根据资本有效的三个条件,关于企业投资的C选项是否正确?
何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努力、爱学习财管的同学,你好~ 资本有效的三个决定条件,只要满足一个就可以说明是有效的,第一个条件是要求所有投资人是理性的,第二个条件是并不要求所有投资性都是理性的,这两个条件并不冲突哦~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随时提问,Hedy老师会尽快解答,爱学习的你一定是最棒的,加油~
是否只有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才不需要考虑相关风险的抵消效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 是的,理解正确。在判断哪些风险是特别风险时,注册会计师不应考虑识别出的控制对相关风险的抵消效果。希望老师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此题“当天披露的会计信息”,属于现在公开信息,还是内部信息?
A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如果异常事件与超常收益只与当天披露的事件相关,不提前,也不延后,是半强势有效市场的特征。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每天坚持学习,保持进步哦~~继续加油ヾ(◍°∇°◍)ノ゙祝早日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