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税前利润不能反映净利润的盈利情况,所以影响审计效果和效率吗?
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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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重要性的基准需要一个既尽可能稳定又能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的指标来作为基础。B情况,税前利润不能不能反映净利润的盈利情况(因为时常出在亏损可盈利的边缘)。所以这样会影响审计的效率和效果,所以B对!祝学习愉快!
在克隆票据上,为什么乙公司的签章是真实有效的?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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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学员,您好。克隆”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这句话就说明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这个是一样的票据,说明M的签章是伪造的了。因为克隆票据留在了乙公司,乙公司转让给丁公司的时候盖的章肯定是真是的章啊。其实这个题中都说的很明白了,只是你理解的稍微有点偏差。
图三公司股东会决议减资没有经过法定的减资程序,以股权减资,是否有效?
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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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程序上不合法,必须要要股东会才可以;其次当事人回避表决的。另,那个减资是必须按照顺序一步步做完的,只要没有按照顺序做,就是违反程序了!祝学习愉快!
本题并未按法定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减资程序,先减资再告诉债权人,是否有效?
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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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你按照下面内容来理解!一、什么是公司减资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二、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 变更登记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祝学习愉快!
汇票中过了时效就丧失对承兑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吗?
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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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是指票据权利在时效期间内不行使,即引起票据权利丧失。 1.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2.如果持票人因超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票据法》为了保护持票人的合法权益,规定其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款金额相当的利益。祝学习愉快!
票据都是有时效的,这个时效在转让时重新计算吗?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quote]一般是出票日。是指票据权利在时效期间内不行使,即引起票据权利丧失。 1.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quote]同学,你好!从出票的时候开始算!祝学习愉快1
这里的汇票承兑附条件和之前的承兑附条件是一回事吗?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你理解得对!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出票附条件的,票据无效;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票据有效;承兑附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票据有效;保证附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票据有效。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即这个不需要到期就已经确定这个不能兑现了,所以可以追索,即前期追索!祝学习愉快!
票据债务人的抗辩切断的效力是什么意思?抗辩切断是什么?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票据债务人原则上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这一制度被成为票据抗辩的切断。抗辩切断有两种情形:一是对出票人的抗辩切断,即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 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一般情况下,这种抗辩只存在于汇票关系中。二是对持票人前手的抗辩切断,即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对人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这里的前手不限于持票人的直接前手,包括持票人的任何前手。祝学习愉快!
可回收金额不能有效估计,能否未来用现金流入来测算固定资产价值?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可回收金额 已经包括了 未来用现金流入的情况了!祝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