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中的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你这两个方法得合在一起才可以保证一个对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应纳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1%)×11%―进项税额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应纳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你仔细研究下,看看还有没有问题。最好是吧原题的题目和答案的图片给我看看祝学习愉快!

2018-08-19 11:07:09 阅读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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