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期末留抵税额的这个情况,能举个具体例子吗?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老师给同学举个例题吧【案例】某企业2016年成立,同年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月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无出口业务。2019年3月期末留抵税额为22万元。2019年4月至9月增值税留抵税额分别为222万元,198万元,184万元,158万元,1120万元,80万元。2019年4月至9月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720万元,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为840万元。【解析】由于纳税人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0且第六个月(9月)增量留抵税额=80-22=58(万元)>50万元。信用等级为A级,符合前两项条件,如果也同时符合后三项条件,则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9月期末增量留抵税额=2019年9月期末留抵税额80万元-2019年3月期末留抵税额22万元=58(万元)进项构成比例=720÷840×100%=85.71%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58×85.71%×60%=29.83(万元)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2019年9月的期末留抵税额由80万元变为50.17(80-29.83)万元。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老师全程陪伴你哟,加油ヾ(◍°∇°◍)ノ゙

2021-04-16 20:32:21 阅读347

最高额抵押中抵押权人的债券确定是什么意思?

熊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注会小天使,你好:      最高额抵押权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      首先,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是典型的担保将来债权的抵押权。这里的“将来债权”,是指设定抵押时尚未发生,在抵押期间将要发生的债权。      再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额不确定。设定最高额抵押权时,债权尚未发生,为担保将来债权的履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确定担保的最高数额,在此额度内对侦权担保。      最后,最高额抵押权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这里讲的一定期间,不仅指债权发生的期间,更是指抵押权担保的期间。      如对 2020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 连续发生的债权,是指所发生的债权次数不确定,且接连发生,如债务人在一年期间内向银行第1次借款 100万元,第2次借款50万元,在该期间内将来还可能发生第3次、第4次甚至更多次借款。 这里讲的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做担保,是指在担保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某一确定期间内连续多次发生的债权做担保,如最高债权额为300万元,担保期间为一年,那么,在一年之内,无论发生多少次债权,只要债权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这些债权都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继续加油呀~(っ•̀ω•́)っ✎⁾⁾

2021-04-16 19:46:17 阅读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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