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同学

此时是否需要从2018年8月-2019年8月,经营期满12个月,此类销售额达到全年销售额50%就可享

2018年8月成立的现代服务业,想享受加计抵减政策,是需要从2018年8月-2019年8月,经营期满12个月,此类销售额达到全年销售额50%就可享受;还是从2018年8月-2019年3月此类销售额达到全年销售额50%就可享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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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赵同学 的提问 2021-04-16 20:24:43 阅读315

赵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

政策起始日以前设立的企业,设立满一年的,按照政策实施前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是否符合条件。设立不满一年,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是否符合条件。

所以应该2018年8月-2019年3月此类销售额达到全年销售额50%就可以享受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老师全程陪伴你哟,加油ヾ(◍°∇°◍)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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