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资薪金不能扣除其他的费用,而是直接减按50%来计税呢?
廖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工资薪金扣除基本费用六万,再扣除专项扣除,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再减按50%计税。祝同学逢考必过。继续加油哟~
破产的诉讼费用与作为破产债权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怎么区分?
高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 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下列四种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4)行政赔偿案件。 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包括: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 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1)申请执行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2)申请保全措施;(3)申请支付令;(4)申请公示催告;(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6)申请破产;(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希望上述回答能够解决你的疑惑,祝一切顺利,考试通关
诉讼费,也可以税前扣除吗?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努力的同学,你好!可以扣除的~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都健健康康!!!
发放股票股利不是不做账务处理吗?
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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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同学,你好~是投资者不做会计处理,被投资者是要做会计处理的。借:利润分配 贷:股本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健健康康!
融资费用是什么费用?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一般是说发行费用,比如发行股票的发行费(佣金),这个金额比较大,是冲减资本公积处理。祝同学逢考必过,加油~
外购的作为集体福利是进项转出,为什么要确认收入?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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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努力的同学,你好!因为企税上,所有权转移了,因此会确认收入~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都健健康康!!!
费用化研发支出的税前扣除税率是不是给错了?
贾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说法是一致的,你说的是加计75%扣除=按照175%扣除,资本化金额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无法转回,所以不确认递延,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你,祝你早日通过CPA考试
所得税中预计负债中债务担保不允许抵扣,是指不允许抵扣费用?
戴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 预计负债是或有事项满足负债条件确认的负债,根据税法规定,只有在事项相关事实发生时才能够税前抵扣,故同学描述中债务担保不允许抵扣是指当期不允许抵扣,在后期如果担保事实发生时,可以进行税前抵扣,故形成了税会差异,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0,所以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存在差异,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调增。老师这样解释可以理解吗?有问题及时沟通,加油~
短期借款属于金融负债吗?
金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属于金融负债的。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祝同学和家人们健健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