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税或免税下以及企业控股合并,吸收合并,何时确认商誉,何时候不确认?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免税合并形成的商誉  税法不认可免税合并产生的商誉,即商誉计税基础为0,商誉账面价值则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会计上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有二:  第一,若确认,则产生新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而改变商誉账面价值的计算结果(增加) ,商誉账面价值增加后,又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从而二者无限循环;  第二,由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导致商誉账面价值增加,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补充: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处理  税法与会计对合并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口径不同。  (1)一般情形(应税合并)  一般情况下,被合并方应按公允价值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合并方接受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即公允价值)确定计税成本。  比如,A公司兼并没有关联方关系的B公司,双方所得税率均为25%,兼并日, B公司一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那么,企业合并时,B公司需要交纳所得税500(2000×25%)万元。A公司取得该项固定资产后,按照公允价值3000万元入账,计税基础也是3000万,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2)免税合并的情形  税法规定,企业合并时,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的情形下,被并方免交所得税,这就是所谓的免税合并。比如,A公司为兼并B公司,支付合并对价510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现金,其余对价5000万元是A公司股票1000万股的公允价值, A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那么:股权支付额5000万元 /交易支付总额5100万元=98% >85%,该合并为免税合并。  免税合并的所得税处理  被合并方可以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方的全部纳税事项由合并方承担,以前年度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可由合并方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方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合并方接受被合并方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方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应税合并的商誉  应税合并时,税法确认商誉的计税基础等于其账面价值,初始确认时并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但后续计量时,会计上可能计提减值,而税法可能进行摊销,由此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此时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总结:商誉的初始确认,无论是免税合并还是应税合并,均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而其后续计量,免税合并的商誉不产生递延所得税,应税合并的商誉则可能产生递延所得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情况下都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如果不打算近期出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的。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1)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则:因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故无需确认递延所得税。在企业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2)如果企业改变持有意图拟对外出售,则: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所以如果企业不打算出售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不会出现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情况。祝学习愉快!

2017-08-10 21:39:42 阅读421

请把2012年度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分录怎么写?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西山公司2012年度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2012年初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追溯调整分录如下:  a.追溯调整一:初始投资的追溯  原股权投资10%的投资成本5 000万元大于应享有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4 800万元(48 000×10%),产生的是正商誉200万元,无需追溯,但需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借:长期股权投资 5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  b.追溯调整二:被投资方盈余的追溯  借:长期股权投---损益调整   600     贷:盈余公积          6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40   (3)西山公司2012年度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2012年初金融资产转权益法的追溯调整分录如下:  c.追溯调整三:被投资方分红的追溯  借:盈余公积          3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15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50    d.追溯调整四:被投资方无明确原因的其他权益变动的追溯调整  两次投资时点之间甲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3 000万元(51 000-48 000),其中实现净利润6 0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3 500万元,所以发生的其他权益变动=3 000-(6 000-3 500)=500(万元),调整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50     贷:其他综合收益     50  ②2012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0 190     累计摊销            120     贷:银行存款           9 810       无形资产            450       营业外收入            50  ③2012年4月28日  西山公司享有现金股利=4 000×30%=1 200(万元)  借:应收股利           1 2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00             ——成本      600   ④2012年5月7日  借:银行存款           1 200     贷:应收股利           1 200 ⑤甲公司经调整后的净利润=8 000-(51 000-50 500)×60%=7 700(万元)  西山公司应确认的金额=7 700×30%=2 31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 310     贷:投资收益           2 310 (4)西山公司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期末数=5 000+10 190+600+50-350-1 200+2 310=16 600(万元)

2017-08-10 18:45:13 阅读211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是否为会计政策变更?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郁老师什么不好举例,偏偏举这个。目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变更都不属于政策变更,因为变更的前提是对被投资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了。而政策变更一般原有的计量对象本身是没有变化的。老的这种长投(不形成控制也没有重大影响,活跃市场没有报价的长投,2014年前的)在14年要求全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这种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念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  1.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  企业选用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但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这种情况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按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这一情况是指,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使企业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改变原有会计政策,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以对外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这种情况,必须有充分、合理的证据表明其变更的合理性。  如无充分、合理的证据表明其变更的合理性,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擅自变更,或连续反复的自行变更,则视为滥用会计政策,按照前期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处理。(三)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祝学习愉快!

2017-08-09 20:51:41 阅读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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