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回购股权,什么情况下才能回购股权?可以详细解释一下吗?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1、是的。2、回购股权是同学经济法第二章会学到的,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司把发行在外的股权再买回来,一种是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具体如下:一、被动回购的情形——股东要求收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二、主动回购的情形——限于股份公司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祝同学牛年大吉,逢考必过,加油~

2021-02-18 21:37:09 阅读147

此题所描述的情况贷方怎么解释,是投资方还是被投资方的?

马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 抵消的是利润分配的过程。举个例子,小明持有A公司100%股份。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份,控制。A公司实现净利润500完,B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账面与公允一致。在小明看来,赚了800万,对吧~合报上,长投权益法核算,因此对于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00万,核算了投资收益300万。那么,合报上就有500+300+300=1100。最终控制方小明说我明明只赚了800万,哪来的1100,这300万是重复计算所以多出来的,所以抵消。又因为有了利润就要进行利润分配,所以由这多了的300万所进行的利润分配也多了,故也要抵消。利润分配一共三个去向,提取盈余公积、向股东分利润、剩下的形成未分配利润。做会计分录,借方会有”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所以编制抵消分录贷方抵消。又因为合报上不用科目而用报表项目,所以替换成“提取盈余公积”“向股东分配利润”;而本年的未分配利润要写成借方“年初未分配利润”和贷方“年末未分配利润”做差额的形式,这是因为报表上不会有未分配利润本年数,只能通过年末年初做差的形式体现。绝大多数人都是死记硬背这笔分录的,同学能有自己的思考并且自己已经想明白了一部分很优秀了~继续加油呀~

2021-02-18 20:35:02 阅读61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