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基础教材中的题目答案是否正确?
龚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同学是觉得A不对对吧,A这个确实是属于行政法规的,虽然是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的,但是毕竟是国务院审议通过的,不是人大搞出来的,所以层次上在法规这里,税法考试也算法规的。还有疑惑继续和老师沟通哦
年金计算器中,递延年金不是得在普通的基础上×(1+i)吗?
周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同学,你好~D选项是没错的哦,递延年金只是在普通年金的基础之上再复利计算到0时点,所以计算方法其实是一样的。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哦~早日通过考试!
会计学基础知识做哪些题目?
周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同学,你好~基础阶段老师讲义里面的例题,课后练习题,以及我们高顿题库里面的题都可以做的哦。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哦~早日通过考试!
什么情况下账面净利润的调整不需要考虑资产减值问题?
吴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宝宝同学,你好~权益法下涉及净利润调整里面,几乎不会考虑减值情况,主要是折旧和摊销以及存货。即便是有减值,也要调整,因为投资方是用公允价值来比较可收回金额,而被投资方是用账面价值。同学先掌握这里面的常规考点,如果时间充裕可以多关注一下。老师这样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有问题及时沟通!
法律基础知识中,法律关系分为哪几种以及客体怎么确定?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的同学你好~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没有必要去分类,考到概率不高,考到也就是问主体客体。客体是该关系指向的对象,买卖合同双方是为了买卖冰箱,所以客体就是冰箱,运输合同双方是为了运输货物,不管运输什么货物,客体都是运输。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
法律基础中与要式法律行为相对应的是什么?
赵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与要式法律行为相对应的:不要式法律行为~1、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转移房屋所有权,除了当事人要签订书面合同以外,还必须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它的内容包括行为人行为的合法性和成立条件的必要性,根据对要式法律行为划分的标准不同,可分为以下不同的几种类型。2、不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不要求采用特定形式,当事人可自由选择采用哪一种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一般的买卖、公民之间的借贷等。不要式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不要求采用特定形式,当事人可自由选择采用哪一种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一般的买卖、公民之间的借贷等。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式的选择上,不受法律的特别限制。例如,一般的买卖行为,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取得CPA~
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会计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吴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的同学,你好~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则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予以考虑,否则不应予以考虑。本题中,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可能要涨价,只是日后期间的突然上涨,所以是用资产负债表日的价格,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有信息表示可能要涨价了,日后真的涨价了,那么就要用21.7了。老师这样回答,同学可以理解吗,有问题及时沟通!
据证券从业基础知识,表里小企业栏不是有实质重于形式吗?
兴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前面的单位指的是一般的单位,后面专门指小企业,所以还是有区别的,如果问的是企业,或者说单位,就指前面一般的情况,祝学员学习愉快!
证券从业基础知识的加减银行没有记的,企业加减企业没有记的怎么理解?
兴老师
老师已回答
嗯,意思就是如果是企业这边,比如说余额为500元,要调整一些企业没有记的未达账项,比如企业有笔1000没有记增加,但是银行对账单是记了增加的,那你就要在企业500元基础上加上这1000,如果企业有200没有记减少,但是银行对账是记了减少的,那就要在企业这边记上减少这笔200,反之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也是一样调整的,加上银行没记企业记的增加的金额,减去银行没记企业记的减少的金额,就是这样理解即可,祝学习愉快!
法律基础中,怎么区分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胡老师
老师已回答
可爱的同学,你好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①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延缓条件即“生效条件”,条件成就时法律行为才生效。举例,张三对李四说,如果明天早上房顶上有喜鹊,我就把自行车送个你,这个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房顶上有喜鹊是一个不确定的事件。 ②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解除条件即“消灭条件”,条件成就时行为归于无效。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①附延缓期限(始期)的法律行为;②附解除期限(终期)的法律行为。举例,张三对李四说,如果他父亲去世就将房子卖给李四,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父亲去世这个因素是一定会发生的,不是不确定的,所以是附期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在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为是以未来不确定的事实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消灭的依据,所以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产生或消灭具有不确定性;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消灭的依据,由于期限的到来是一个必然发生的事件,所以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产生或消灭是确定的、可预知的。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